第327章 一种很让人喜欢的性格 南锣鼓巷之岁月悠悠
看妈妈一脸“我怎么不知道”的样子,晨月只好慢慢地,一点点解释起来。
原来,在桐桐和姜老四都上班、忙得脚不沾地的那几年,雪晴、晨月、还有后来出生的长缨,很多时间都是由老奶奶看顾的。老太太別看是小脚,但经歷多,见识广,性子也豁达。
夏天在院里枣树下乘凉,冬天围著炉子烤火,她就爱给围在身边的重孙女们“讲古”,或者拿胡同里、院子里的街坊邻居当例子,说些为人处世的道理。
“我记得有一回,”晨月的声音带著回忆的悠远,语速很慢,“老太就说,人不能太贪心。得到多少,那是你该得的,或者是你付出换来的。不能老瞅著別人碗里的肉香,就觉得自己碗里的白菜帮子没味儿。”
她顿了顿,看了妈妈和姑奶奶一眼,见她们都听得很认真,才继续说:“老太就拿对门的秦淮茹举例子。她说,秦淮茹那个人,就有点『贪得过了』。什么都想要,好的想要,更好的也想要,有时候明明不是自己的东西,她也总觉得该是自己的,想方设法要伸手。”
“老太那时候就摇著头说,『这样的人,看著精明,占小便宜,可往后啊,日子未必能过得舒坦。就算在別人眼里她好像啥都有了,可她自个儿心里,恐怕永远觉得不够,永远不满足,也就永远感觉不到真正的踏实和乐呵。』”
晨月回忆起那个午后,阳光透过枣树叶的缝隙洒下来,斑斑驳驳的。老太摇著蒲扇,声音不高,却字字清晰。其他姐妹可能听著好玩,或者当故事听了,转头就忘。可当时还小的晨月,却不知怎么的,把那些话听进了心里,像一颗小小的种子,落进了心田最柔软的角落。
“那时候我还小,不太懂。”晨月轻声说,“可我就是觉得,老太说得对。人,好像真的不能太贪。不属於自己的东西,硬要去爭,去要,就算最后拿到了,心里也不安稳,还惹一堆麻烦,图啥呢?”
她抬起头,眼神清澈地看著桐桐:“咱家,您和爸爸都有工作,收入稳定,对我们也很好。別家孩子有的,我们都有;別家孩子没有的,像新书包、好看的衣服、零花钱,我们也有。我觉得已经很好了,真的。我没什么特別想要、而家里给不了的东西。既然这样,我干嘛还要去爭那些……本来就不属於我,或者爭来了也没啥意思的东西呢?多累啊。”
后来,她慢慢长大了,识字了,能看更多书了。她在不知哪本书里,读到一句话,一下子就记住了,而且越想越觉得有道理。那句话是:“人类的一切痛苦,本质上都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。”。她用自己的话理解,就是:人之所以不快乐,不满足,老是觉得痛苦,根源在於欲望太多,而能力又匹配不上欲望。
“我越琢磨,越觉得是这么回事。”晨月的语气里,竟然有了一丝与她年龄不符的、近乎通透的瞭然,“如果能把自己的欲望控制在一个合理的、自己能够得著的范围內,那大多数时候,人应该是知足的,是觉得幸福的。至少,不会那么痛苦,那么纠结。”
她说到这里,似乎有点不好意思,声音低了下去:“我就……就把这个,当成我自己的……嗯,算是座右铭吧。儘量不去想那些太远、太难得到的东西,把手边能做的事做好,把该过的日子过好。不出头,不惹事,但也儘量不给自己、不给家里添麻烦。我觉得……这样活著,挺轻鬆的。”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(1 / 2)